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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区2019年度部门
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区属各预算单位:
为做好我区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19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算信息公开内容
2019年,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都应该公开部门预决算。区本级88个预算部门全部实行部门预算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参照中央、省、市做法,采用相对统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专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九)政府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十)部门预算经济科目支出汇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工作要求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对地方预决算公开的期望和呼声越来越高,地方预算信息公开,是接受监督最有效的方式,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好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有助于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有助于促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有助于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和民主理财,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真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1、落实责任,健全信息披露制度。 各单位要明确领导责任制,建立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今后各预算单位应在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算后2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大祥之窗)或本单位网站上发布预算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做好预算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确因涉密暂不宜公开的,需提供相关定密审批文件;确定专人负责对内、对外协调解释,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深化改革,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区级各部门要以预算信息公开为契机,细化项目预算编报,加强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规范会计管理工作,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积极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各部门要密切跟踪预算信息公开的进展情况,做好社会公众的答疑释惑工作。对因特殊需要申请获取主动公开预算信息以外的各类预算信息的,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受理,妥善处理。
4、各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登陆本单位部门预算系统“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选择左下角的“报表系统”,点击“单位用表”左边的“+”,双击下面的“2019年部门预算导出表(公开表格)”。选择“整套报表”,在条件取值一栏选“值”=本单位,确定后出来本单位部门预算数据。点“输出报表”,选择地址后保存即可。预算公开除封面以外一共14张表格 (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表公务接待费根据部门预算系统数据自行填入表格;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根据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自行填入表格)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据实填写。
附件: 2019年区本级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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