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大祥消行罚决字﹝2024﹞第0024号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企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邵阳市维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岳勇志 |
违法行为类型 | 消防违法(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
违法事实 | 邵阳市维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1060号)、《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大祥消即字〔2024〕第0837号)、呙海龙与唐红旺的《询问笔录》各1份、消防控制室补充合同复印件、关于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建筑情况的说明和现场照片4张等证据为证。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指导意见》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邵阳市维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管理的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楼(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给予邵阳市维晶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0.4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9-13 |
处罚机关 | 邵阳市安全博彩公司推荐消防救援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