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总工会是区委领导下的区级地方工会,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工会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辖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的决定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区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支持、帮助本区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区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研究制定本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本区大中型企事业及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研究本区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开展班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操作竞赛。
7、协助区人民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信誉高的博彩公司推荐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级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计工作。
9、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批准的《信誉高的博彩公司推荐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亚洲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02】96号),设立邵阳市亚洲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总工会决算编制单位包括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352.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总支出361.7万元,比上年增加20.54%。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35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 %。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3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比上年增加336.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万元,比上年增加24.75%。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比上年增加26.64%。其他支出0.09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52.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61.7万元,比上年增加20.54%。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比上年增加336.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万元,比上年增加24.75%。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比上年增加26.64%。其他支出0.09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因为2017年教育经费全部由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拔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1.7万元,比上年增加20.54%。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2.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52.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05%。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1.7万元,比上年增加20.54%。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3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万元,比上年增加336.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7万元,比上年增加24.75%。住房保障支出3.47万元,比上年增加26.64%。其他支出0.09万元,上年无其他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61.7万元,比上年增加20.5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14万元,比上年增加19.16%。商品和服务支出285.64万元,比上年增加2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06万元,比上年增加8.53%。其他资本性支出0.86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决算数为0.4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42万元,公务接待6批次42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77万元,邵阳市亚洲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邵阳市信誉高的博彩公司推荐总工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86.5万元。比2016年增加51.59万元。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工会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一是组织工作有新发展:
1、全年共新建基层工会51家,涵盖法人单位61个,其中企业10家,共发展会员1558人,其中企业会员268人,农民工会员204人,使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系统建会率、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
2、提升基层工会组织质量建设。
3、县乡工会和园区工会建设。
4、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培训:全年共举办2期工会干部培训班,培训工会干部120余人次;全面完成了上级工会下达的调训任务,全年共调训12人次。
二是民管工作有新起色:
1、全年共签订单个企业工资集体协议70份,涵盖职工4942人,签订行业性工资集体协议3份,涵盖企业223家,涵盖职工3714人,实现工资集体协商在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业建制率达到90%,100人以上企业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并培育2个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典型。
2、我区加强了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民管工作业务培训,依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建立2人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并于12月底举办1期业务培训班(重点培训工资协商、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工作),共有乡镇街道工会干部、企业工会干部及企业负责人70余人参加。
3、按上级要求及时上报民主管理工作相关台账的半年报和年报。
4、着力扩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职代会制度覆盖面,事业单位开展厂务公开、建立职代会55家,涵盖职工1780人,实现了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和职代会达到全覆盖;企业单位建立单独职代会73家,涵盖职工5090人,建立行业性职代会3家,涵盖企业223家,涵盖职工3714人,企业单位建立厂务公开制度296家,涵盖职工7804人,确保100人以上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到并动态保持在80%以上,并实现“两建六有六公开”。
5、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人员工作,全年共有1家国有企业和4家学校进行了评议。
6、继续做好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在年底之前全部完成现有代码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过渡。
7、深入开展工会法治宣传教育,全年共提供法律援助95件次,结案7件次,为困难职工挽回经济损失6.81万元。
三是生产保护工作有新提升:
1、劳动竞赛:深入推进劳动竞赛,制定竞赛方案;建立考评机制;召开了劳动竞赛推进会议;已建会企事业单位劳动竞赛覆盖面达到80%以上;职工参与率达到70%以上。
2、职工技术创新和技能素质提升:我区组队参加了“湘字号”传统技艺工匠评选活动,宝庆号的刘序干获得市“湘竹”比赛第一名,获评“湘竹宝庆状元”,宝庆号的喻文获评“宝庆老工匠”;积极开展合理化建议、“五小”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
3、劳模管理服务:做好劳模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完成市级劳模春节慰问工作,共发放慰问金2.3万元,发放高龄农民劳模生活补助0.15万元,对生活困难的劳模进行慰问,发放困难劳模补贴0.2万元,对去世的劳模进行吊唁,发放劳模遗属慰问金0.2万元。
4、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我区总工会全过程参与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制订“安全生产月”宣传方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在全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认真开展“安康杯”竞赛,与安监局共同制定并下发了竞赛方案;我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送清凉”活动,共发放防暑药品和饮料500余份,共走访企业4家,慰问一线职工200余人,同时基层工会也开展不同形式的“送清凉”活动,区城管局工会向环卫工人送去防暑饮料,区公路局工会慰问一线职工,中心路街道工会向重点项目工作赠送防暑物资,云峰水泥工会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向一线职工送清凉,区总工会还开展了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调研。
四是法保帮扶工作有新举措:
1、针对去年我区在全市工会工作绩效考核不理想的情况下,我们及时加以总结,查找问题根源,寻求解决办法,在后来的工作中我们做到抓早、抓实、抓关键。
2、全面完成市里下达的全年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一户一产业工人”目标任务,2017年共培训西式面点、中式面点、维修电工三个门类134人次。云峰水泥、华立竹业积极开展本企业职工培训,增强职工业务水平和职业技能。财政和各级资金保障到位,工作形成合力,资源实现共享,开展“解困脱困”和“一户培养一名产业工人”的专题调研,并撰写了有价值的调研报告。
3、全面完成市总工会布置的办实事五项工作内容(1)超额完成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任务,我区共有4320名职工参加第四期职工医疗互助,筹集互助保障金25.92万元;(2)超额完成女职工特殊保障项目活动任务,我区共有1991名女职工参加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筹集保障金1.99万元;(3)超额完成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提供助学帮助任务,我区共为83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提供助学帮扶,共发放帮扶资金22.9万元;(4)超额完成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大病救助任务,我区共为171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大病救助,共发放大病救助资金10.83万元,免除大病治疗费用26万余元;(5)超额完成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任务,我区共为143名困难职工和农民提供免费技能培训,免除培训资金28.6万元。
4、积极开展“春送岗位、金秋助学、冬送温暖”活动。区人社局搭建“交流、培训、保障、输出”4个平台,开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下岗职工及其他困难群众、大中专毕业生实现就业。学院路街道帮助安排辖区15名下岗职工到九兴鞋业工作,致力解决困难职工就业难问题。区法院对雨溪五花完小的留守贫困儿童进行帮扶捐赠。区委统战部牵头,区扶贫办、区教科局、区卫局、团区委、区工商联共同发起“爱心100”精准扶贫活动,共资助贫困学生18人,发放助学金6.9万元。区委组织部深入板桥乡云安村开展助学扶贫活动,走访、帮扶贫困户,慰问11个贫困学子家庭,并为他们送去了新学期的学习用品和助学金。春节前夕应用中央财政帮扶资金对所有建档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共慰问困难职工163名,发放慰问资金20.43万元。
五是女工、宣教、经审、财务、办公室工作有成效:
1、女职工组织建设:我区实现了女职工组织全覆盖,并建立健全“五个一”台帐;创建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点2个并上报市级1个。
2、“芙蓉杯”竞赛:深入开展第八轮“芙蓉杯”竞赛,积极申报省、市标兵岗和百岗明星;组织节目参加市“精彩女校·点亮绚丽人生”工会女职工素质教育优秀成果展示活动;组织竞赛基础较好的国有企业和非公企业开展“牵手共建标兵岗”活动(国网公司与魏源酒店);组织开展最美家庭风采展微电影大赛和“最美家庭”等先进典型推荐、宣传、展示活动。
3、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继续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积极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贯彻落实,将《特别规定》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并得以落实;开展了“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专题调研活动。
4、女职工“关爱行动”:我区按照《全省职工心理咨询室建设方案及标准》推动试点;建立了一个“母婴关爱室”,管理规范、服务到位、完成任务;组织困难女职工参加市总举办的高级母婴护理师培训班。
5、积极组队参加全市职工乒乓球比赛,并获得男子团体第六名的好成绩;积极报送“欢乐潇湘”职工专场文艺节目;继续完善区直机关职工书屋这个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的建设,为职工书屋增购了部分图书,订阅期刊杂志23种,在此基础上推动了区检察院职工书屋和戴家社区职工书屋建设;积极开展职工禁毒活动,制订并下发了文件,全年共播放禁毒宣传片17场次,开展禁毒宣传讲座2场次,发放禁毒宣传资料2000余份。大力开展工人阶级宣传月活动,对劳模精神、主力军风采进行宣传;配合市总开展“文艺进企业”活动;开展“一周一课大家讲”活动。
6、全面完成2018年工人日报、湖南工人报等工会报刊发行任务。继续做好工会宣传信息工作,全年报送信息49篇,在省级以上媒体上稿12篇。建立健全了统计台帐,按时优质上报年度报表。按市总要求积极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按时上报调研材料。
7、经审会开展了本级审计审查,对本级工会预决算及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经审会开展了对下审计监督,对所属基层工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会开展了专项资金审计,对政府、上级工会和本级工会拨付的各类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
8、经费收缴工作:今年全面完成全年经费收缴任务;机关事业单位工会经费按工资的2%由财政划拨到位。严格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没有出现经费使用不当、手续不全的现象;“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全部控制在年度预算范围内。严格按规定程序编报;无超预算支出。按规定搞好行政性资产核算和工会企事业资产统计工作,并及时按规定进行网上申报。
9、规范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和档案管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事件,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出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全面精简会议和文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同比去年有明显下降。建立健全了工作督查制度,做好年度考核有关工作,及时上报总结材料。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外交支出(类):是指国家外事机构进行外交活动的经费支出,主要有:国家驻外使领馆等机构的经费,政府团体的出国访问费,外宾招待费,国际组织会费,政府援外费。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2,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退职(役)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企业政策性补贴:反映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财政贴息:反映国家财政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助。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国外债务付息: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国外债务利息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物资储备:反映政府、军队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土地补偿: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拆迁补偿: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费。
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产权参股:反映政府部门向企业参股投资方面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赠与:反映对国内、外政府、组织等提供的援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