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亚洲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是区委领导下的区级地方工会,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党的工运方针,确定全区工会工作的指导方针和任务,指导全区工会工作;负责工运理论、政策的研究。
2、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依照工会法律和工会章程,突出强化工会的维护职能,组织、指导辖区各级工会履行工会的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贯彻执行中国工会的决定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工会各项业务工作。
3、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以及上级工会反映本区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建议;根据基层工会和下级工会的要求,与有关方面协商解决有关问题;参与涉及本区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定。
4、指导本区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支持、帮助本区新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工会;监督、检查《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制定本区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研究制定本区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本区大中型企事业及行业工会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6、研究本区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状况,发挥监督、指导和服务作用;开展班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操作竞赛。
7、协助区人民政府做好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安全博彩公司推荐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级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审计工作。
9、承担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区委批准的《亚洲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排名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安全博彩公司推荐总工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02】96号),设立邵阳市亚洲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信誉高的博彩公司推荐总工会决算编制单位包括本级。
第二部分 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附后)
第三部分 亚洲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排名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68.69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84.07万元,减少80.53%。主要是因为全区的工会经费不再列入本单位决算。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6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39万元,比上年减少86.57%。主要是因为全区的工会经费不再列入本单位决算。其他收入16.1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5.19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5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2万元,比上年减少90.76%。主要是因为全区的工会经费不再列入本单位决算。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万元,比上年增加0.81%。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比上年增加11.24%。其他支出16.13万元,比上年增加97.39%。因为工资基数增加,各项配套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2.5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300.18万元,减少85.09%。主要是因为全区的工会经费不再列入本单位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8.1万元,比上年减少89.47%。主要是因为全区的工会经费不再列入本单位决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2万元,占比83.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万元,占比6.54%。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占比10.13%。其他支出0.03万元,占比0.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38.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0.94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45万元,减少17.25%,主要原因是劳模春节慰问等开支在工会经费中开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开支0.7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3.02万元,减少79.47%,主要原因是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和厂务公开等开支在工会经费中开支,行政单位医疗2.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12万元,增加5.5%,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造成配套经费增加,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9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住房公积金支出3.8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0.59万元,增加18.04%,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造成配套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4万元,占比82.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万元,占比6.67%。住房保障支出3.86万元,占比10.34%。其他支出0.03万元,占比0.09%。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0.4万元,减少100%,主要因为今年历行节约,没有开支公务接待费。
比上年决算减少0.42万元,减少100%,主要因为今年历行节约,没有开支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团组数为0,人数为0;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数为0,运行费支出为0,保有量为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接待批次为0,人数为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完成以下绩效目标: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2、围绕中心,紧扣发展主题,在创新创业中展现工人阶级新作为。3、加强维权帮扶,提升服务水平,为满足职工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支持。4、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阵地建设,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5、坚持从严治会,忉实抓好工会组织自身建设。
具体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
1.引导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根据区委及市总的部署要求,区总工会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加强政治理论及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以集中学习、专题讨论为主,领导带头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先后扎实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纪法规、中国工会十七大精神及《中国工会章程》。通过学习,进一步引导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全面理解中央、省市委加强工会工作、推进工会改革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进一步坚定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服务大局意识,提高工作能动性,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一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功,配合市总到信誉高的博彩公司推荐云峰水泥开展“文艺进企业”活动,发动职工参加省总工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网络知识竞赛,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3.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弘扬劳模精神。为鼓励劳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着办弘扬劳动光荣主旋律,让职工群众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年初,区总工会慰问区辖劳模20人,发放春节劳模慰问金、高龄农民劳模补贴、困难劳模补贴2.45万元。年中,组织全体区辖劳模进行体检。五月份配合市总推荐市级劳模易贵云参加劳模休养,十月份配合省总推荐全国劳模罗春容、何春荣参加劳模修养。“五一”前后,联合区委宣传部开展“工人阶级宣传月”活动,对劳模事迹、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进行宣传贯彻,在全区不断营造学习劳模、争当劳模、关爱劳模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中心,紧扣发展主题,在创新创业中展现工人阶级新作为
4.推进“一户一产业工人”培养工程。深入贯彻区委、市总要求,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完善措施、强化督查,全面落实培养工程各项任务。
5.开展“中国梦·劳动美”系列主题活动。举办“中国梦·劳动美·奋进新时代·建功新大祥·展现新作为”全区职工演讲比赛。突出职工行业特色。在全区职工队伍中营造出忠诚奉献、爱岗敬业、公正勤廉的良好氛围,生动展现大祥广大职工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推进“三城两区一枢纽”建设新征程中的新作为。组队参加市总组织的全市职工羽毛球比赛。全面完成工会报刊的发行工作。做好工会宣传信息工作,完成媒体上稿任务。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舆情处置工作。
(三)加强维权帮扶,提升服务水平,为满足职工美好生活需要提供有力支持
6.我区大力开展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专项行动,实现国有、集体及其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和职代会达到全覆盖;50人以上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厂务公开、职代会建制率达80%以上,并实现了“两建六有六公开”。
7.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根据市总工会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活动相关要求,认真宣传贯彻《湖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着力开展“春季要约行动”,区总工会指导辖区工会和企业工会广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推动50人以上企业应单独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全年共签订工资集体协议73份,涵盖职工8656人。做好《中华全国总工会深化集体协商工作规划(2014—2018年)》调研督查工作,及时上报自查情况、下阶段改进工作方案、总结报告。开展工会联系引导社会组织工作调研督导专项行动,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做好基层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作,强化基层工会的主体地位和履职能力。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及时报送2017年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召开情况及纪念联席会议制度推行30周年有关材料。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职工(农民工)法治宣传和公益法律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弘扬宪法精神,助推文明创建”活动。
8.我区超额完成第五期职工医疗互助任务和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障目标任务。参加人数分别为4398人和1942人。为120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提供助学帮助;为52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提供大病救助;为178名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9.我区扎实开展“双联”帮扶工作,各参联机关和参联干部在春节期间走访企业,慰问困难职工群众,各乡镇街道大力落实民生保障政策,结对帮扶困难家庭。我区继续做好帮扶软件管理困难职工的信息录入和帮扶资金、医疗互助活动补助金的打卡发放工作。
10.我区总工会积极参与事故调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相关宣传;联合区安监局开展“安康杯”竞赛,制定竞赛方案并组织实施,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面,增强竞赛对重点企业、非公企业、农民工重点群体的针对性;开展“送清凉”活动和高温期间劳动保护工作,共走访慰问职工1000余人,发放慰问物质2万余元。
(四)深化改革创新,加强阵地建设,提高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号召力
11.推动新时代工会系统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增强“三性”、去除“四化”要求,主动适应新时代要求,认真研究工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深入改进工会领导机构人员构成和机构设置,完成全区工会系统改革任务。
12.严格标准抓规范。围绕“强基础、建机制、抓重点、树形象”推动区总工会规范化建设;区总工会主要领导及时配备到位,并按规定进行报批;区总工会在区直单位绩效考核中没有出现“一票否决”情况。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的工作机制和党建带工建机制;推进农民工入会和“货车司机入会集中行动”;完成年度组建任务,全年共组建工会60家,涵盖法人单位60个,发展会员1377人,其中农民工会员352人,同步完成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管理系统录入工作。做好各级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的申报推荐工作,推进会员评家;加强乡镇、村、开发区工会建设,按要求配备人员和保障经费;根据市总建设“八有”工会、“五型”职工之家建设工作要求,我区总工会干部多次深入乡镇和(街道)社区指导工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职工之家建设,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取得了成效。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完善选聘和管理制度,规范使用上级补助资金。
13.推动网上工会建设。落实《湖南工会网上工作纲要( 2017-2020)》,全力推进工会新媒体建设,构建“互联网+”工会服务职工体系。开通大祥工会公众号。推进工会办公系统信息化建设,建立工会组织、会员、劳模、帮扶、医疗互助等基础数据库。
(五)坚持从严治会,切实抓好工会组织自身建设
14.强化队伍建设。区总工会制定本级培训计划,新任工会干部一年内参加岗位培训并持证上岗;全年本级举办2期培训班,共培训工会干部160余人次;全面完成上级工会下达的调训任务。推进工会社会化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我区加强了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和民管工作业务培训,区总工会建立了2人的以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为主体的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
15.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工会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16.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区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十条措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7.做好工会财务资产和经审工作。严格落实《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范财务管理,做好经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指导基层工会合法使用工会经费,做好基建财务竣工结算的相关工作。加强经审工作,完善立体审计监督体系,重点抓好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和重点单位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王作。加强工会资产管理,探索经营新方式。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24万元,降低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日常公用经费全部在项目支出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单位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外交支出(类):是指国家外事机构进行外交活动的经费支出,主要有:国家驻外使领馆等机构的经费,政府团体的出国访问费,外宾招待费,国际组织会费,政府援外费。
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防支出,是指包括在国家预算其他科目中具有国防性质的支出内容,如西方发达国家政府预算中的国际事务支出、宇宙航行及其技术支出、战略与关键物资的储备支出、退伍军人的福利与服务支出、国防公路系统支出、国债利息支出等。在这些支出中,有的直接具有国防支出的性质,有的直接或间接对国家安全发挥作用,有的被立法机构认为是国家安全所必需的,有的则是过去战争或军事开支的延续开支。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教育支出(类):是指用于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2,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离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和其他补贴。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退职(役)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助学金:反映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
物业服务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物业服务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补贴。
企业政策性补贴:反映对企业的政策性补贴。
事业单位补贴:反映对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财政贴息:反映国家财政对国家重点支持的企业和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补助。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
债务利息支出:反映政府和单位的债务利息支出。
国内债务付息: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国外债务付息:反映当年用于偿还国外债务利息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物资储备:反映政府、军队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土地补偿: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拆迁补偿: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费。
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产权参股:反映政府部门向企业参股投资方面的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
赠与:反映对国内、外政府、组织等提供的援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