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湘农办函〔2020〕65 号
关于开展 2020 年“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和“湖南省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乡村人才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 湘组发〔 2019 〕2 号)精神,2020 年继续实施“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和“湖南省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现就两个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 年度“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申报有关
事项
“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遴选范围为在县、乡两级农业技
术推广机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5 年以上,并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人员(做出重大突出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年限),不包括行政编制人员。
各市州限推荐 3 名候选人,并进行排序。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2. 技术精湛,有丰富的农技推广经验,业务能力强,服务意 识强;
3. 业绩突出,在农业生产一线推广了多项关键技术,在提高 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促进农业提质增效,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 升农民素质、指导农民增收等方面作用显著;
4. 作风扎实,常年深入农村农户,努力开展技术培训咨询和 试验示范工作,积极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出谋划策;
5. 口碑良好,基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农技推广机构、农民 群众等各方面普遍认可。
近五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 人,不能申报。已获得过 “ 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 ” 资助项目和 “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的人选,不纳入本届“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推荐范围。
1. 单位推荐。推荐人选须经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民主 推荐,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填写〘“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推荐书〙(附件 1),撰写被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报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2. 县级审核。县级农业农村局对推荐人选以及相关材料进行 审核后,报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3. 市级推荐。各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成立推荐评审委员会,汇总审核本辖区各地推荐的人选,按照分配名额遴选产生 本辖区推荐人选,在本辖区主要媒体或门户网站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湖南省农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 〘 “ 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 ” 资助项目推荐书〙 ( 附件 1) 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不与其他辅助材料装订在一起),须所在单位和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须同时上报 word 格式电子版);〘“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 2),须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填报并加盖公章(须同时上报excel 格式电子版)。
2. 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通讯题材 (即以第三人称叙事 ) ,篇幅 控制在 2000-3000 字,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须同时上报 word 格式电子版)。事迹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农技推广业绩资料、科技成果转化证明、荣誉证书等)胶装成册,封面统一打印“**单位**申报„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附件材料”。
二、2020 年度“湖南省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申报有关事项
“湖南省十佳农民”遴选范围为扎根农村创新创业,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辐射带动能力强,为现代农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素质农民。
各市州限推荐 3 名候选人,候选人应考虑行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尽量从农业不同行业(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 推荐产生。推荐人选 应进行排序。
“湖南省十佳农民”应是以农业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高素质农民,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献身农业、遵纪 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能够自觉践 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良好的示 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3. 在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业农村电子 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从业 5 年以上。
4. 在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和带领农民增收致富方面 带头作用显著,支持帮助当地贫困户脱贫致富。
5. 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 可持续,在本地区、本领域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社会 反响良好。
近五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 人,不能申报。已获得过 “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和“湖南省十佳农民”资助项目的人选,不纳入本届“湖南省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范围。
1. 基层推荐。推荐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填写〘 “ 湖南省十佳农民 ” 资助项目推荐书 〙 ( 附件 3 ) 和〘 “湖南省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 4)并附事迹材料,经本村党组织审核,在本村公示 5 个工作日。
2. 县级审核。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经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 管部门审核合格,报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
3. 市级推荐。各市州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牵头成立推荐评审 委员会,汇总审核本辖区各县(市、区)拟推荐的人选,按照分配名额遴选产生本辖区推荐人选,在本辖区主要媒体或门户网站 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湖南省农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 〘 “ 湖南省十佳农民 ” 资助项目推荐书 〙 ( 附件 3 ) 一式两份,须本村和县级及以上农业农村局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 须 同时上报 word 格式电子版);〘“湖南省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 4),须市(州)级农业农村局汇总填报并加盖公章(须同时上报excel 格式电子版)。
2. 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通讯题材 (即以第三人称叙事 ) ,篇幅 控制在 2000-3000 字,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须同时上报 word 格式电子版)。事迹材料与其他辅助材料胶装成册,封面统一打印“**市(州)**县(市、区)**村**申报„湖南省十佳农民‟资助项目附件材料”。
三、其他有关事项
1. 在脱贫攻坚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人 员优先推荐。
2. 以上两个项目的所有推荐材料由市 (州) 农业农村局统一 上报湖南省农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各市( 州 ) 农业农村局以正 式文件形式分别提交〘“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推荐报告〙和
〘 “ 湖南省十佳农民 ” 推荐报告〙,并在报送材料的同时确定 1 名负责具体工作的联系人,在报告中附上详细联系方式(姓名、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及电子邮箱)。
3. 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2020 年 5 月 28 日,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王才用、谢旭平
联系电话:0731-84429566(兼传真) 电子邮箱:hnnyrc@126.com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 66 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第二办
公楼 328 室
邮编:410005。
附件:1.“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资助项目推荐书
2. “ 湖南省十佳农技推广标兵 ” 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
3. “ 湖南省十佳农民 ” 资助项目推荐书
4. “ 湖南省十佳农民 ” 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 年 4 月 1 日
附件 1
资助项目推荐书
被 推 荐 人 :
推 荐 单 位 :
填 报 日 期 :
2020 年 4 月
姓 名 |
|
性 别 |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
教育程度 |
|
政治面貌 |
|
所在单位及职务(职称) |
|
主要工作方向和内容 |
|
手 机 |
|
地 址 |
|
传 真 |
|
家庭电话 |
|
身份证号 |
|
邮政编码 |
|
电子邮箱 |
|
推荐理由 ( 介 绍被推荐人 主要经历、主要业绩、在推 广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 献等情况) |
(500 字以内) |
推荐意见表
所在单位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地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附件 2
推荐 单 位 ( 盖公 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20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出生年月 |
从事农技推广工作年限 |
民族 |
政治面貌 |
教育程度 |
所在单位及职务 |
主要工作内容 |
主要事迹及荣誉基础 |
|
|
|
(电子版) |
****年*月* |
|
|
|
|
请填写规范全称
(例如:**市**县
**镇**站) |
|
所获县级以上荣 誉 ( 荣誉不超过 5 项,字数不超过 200 字) |
备注:请同时提供近期标准蓝底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不低于 100kb。
—11—
附件 3
被 推 荐 人 :
推 荐 单 位 :
填 报 日 期:
2020 年 4 月
姓 |
名 |
|
性 |
别 |
|
民 |
族 |
|
出生日期 |
|
|
政治面貌 |
|
|
教育程度 |
|
|
所在村组及职务 |
|
|
从业领域 |
(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休闲农业、农 业农村电子商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 |
|
经营规模 |
(若被推荐人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请分别写 明个人及合作社的经营规模) |
|
手 |
机 |
|
地 |
址 |
|
传 |
真 |
|
家庭电话 |
|
|
身份证号 |
|
|
邮政编码 |
|
|
电子邮箱 |
|
推荐理由 (介绍被推荐人 主要经历、目前从业领域 及经营规模、在带动当地 产业发展和 农民增收致 富中的显著 作用等情况) |
(500 字以内) |
推荐意见表
所在村组 (街道办)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县级农业农村、 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市级农业农村 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
附件 4
推荐单位(盖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制表日期:2020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教育程度 |
所在村组及职务 |
从业类型及规模 |
主要事迹及荣誉基础 |
|
|
|
(电子版) |
****.** |
|
|
请填写规范全称(例如: **市**县**镇**村) |
100 字以内 |
所获县级以上荣誉(荣誉不超过 5 项,字数不超过 200 字) |
备注:请同时提供标准蓝底电子证件照片,大小不低于 100kb。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