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绩效评估指标完成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区信访办 责任领导:阳志奇 陈小飞 2017 年 12月 1日联系人及电话:戴志勇 15073911133
指标名称 |
指标内容与计分方法 |
分值 |
指标类型 |
1-11月全年任务完成情况 和全年任务完成存在的困难、建议 |
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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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信访工作:中央、省、市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交办到期未办结的,每项每件分别扣0.3分、0.2分、0.1分;未推行依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和未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复查复核办法》要求办理信访事项的,每次每项扣0.1分;进京登记通报上访量下降幅度未达到省定目标3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达到省定目标未达到市定目标60%的,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1分;在“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信访积案清零”专项行动中,信访积案到期未清零的,每件扣0.1分;发生到市、赴省、进京上访的属地责任单位,不服从调度或未按要求接劝返的,每次扣0.2分;因处置信访问题工作不力或方法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每次扣3分;造成群体性事件或极端恶性事件的,每次扣5分。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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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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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成工作 1、1-11月份,全区共接待来访群众1331批2312人次,其中到京上访271批372人次,非访21人次,下降53%,到省上访38批52人次,非访零登记。到市来访533批1169人次,到区来访489批719人次。 2、受理有效信件79件,己办结72件,受理网上投诉95起,己办结89起,其中交办件4起,省长信箱11起,均在办理期限内。 3、交办信访积案20件,乡镇街道自行梳理信访积案12件,都已化解、终结和结案,完成了清零目标 4、没有因接访不力导致恶劣事件发生 二、存在困难 1、项目建设多,引发的矛盾纠纷依然较多 2、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区本级无法化解,并且少数信访人居住地一直在外地,稳控难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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