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邵阳市学校和校车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方式的公告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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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邵阳市学校和校车安全重大事故隐患举报方式的公告
详细信息
  
    
      | 公开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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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湖南省学校和校车安全重大隐患评判标准(试行)》《湖南省学校和校车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要求,鼓励单位、个人积极举报学校和校车安全隐患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现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邵阳市学校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739-5603968(法定工作日冬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校车安全隐患举报电话:0739-5600962(法定工作日冬春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邮箱:sysjyjwwk@163.com。 
      实行举报人对学校和校车安全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逐级举报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未及时处理的,举报人可通过邵阳市教育阳光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s://edupt.hnxnet.com/)等形式向其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举报人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实名举报。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或者进行不正当竞争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举报受理、核查等事项的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事项,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请有关部门依法依程序追究涉事责任人的直接责任和学校领导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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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信息
                    
                        
                            
                                | 所属领域 | 
                                义务教育 | 
                            
                            
                                | 一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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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 
                                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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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城西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