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具体内容 | |
湘人社规〔2024〕11号 关于调整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2100元/月、1900元/月、1700元/月;我省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劳动者)档次调整为:21元/小时、19元/小时、17元/小时。适用时间从2024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各市州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本地区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并报省厅备案。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6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
所属领域 | 就业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 | 二级事项 | 政策文件 |
公开时限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 或变更之日起20个 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 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六部法律的决定》修正) 3.《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 | ||
公开主体 | 罗市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县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公报,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