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具体内容 | |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文旅公共发〔2021〕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本部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国家文物局: 为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我部编制了《“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
所属领域 | 公共文化服务 | ||
一级事项 | 公共服务 | 二级事项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
公开主体 | 城西街道办事处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部门网站 |
公开层级2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基层公共服务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