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具体内容 |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品种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广电总局直属有关单位,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适应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和行业发展需要,广电总局组织制定了《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品种表(2021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两个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5年4月2日发布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公布〈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产品目录〉的通知》(新广电发〔2015〕74号)同时废止。 |
所属领域 | 广播电视 | ||
一级事项 | 政策法规文件 | 二级事项 | 规范性文件 |
公开时限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公开方式 | 主动 |
公开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
公开主体 | 十大正规在线博彩平台板桥乡人民政府 | ||
公开层级1 | 乡、村级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政府网站 |